提出这样的理由自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而这样的理由也同样可以用来反对任何其他形式的民主竞选:民主选举很花钱,而且未必就能选举出真正优秀的政治人才。
2001年 进入 应松年 的专栏 进入专题: 国家赔偿法 。因此,《国家赔偿法》的修改亟待提上日程。
更成问题的是,它没有被法律赋予对"违法"的确认权,只能勉 强解决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双方在赔偿方式和金额上的分歧。道路、桥梁等公共设施 因 设置、管理欠缺而致人损害的,因不属于违法行使职权的问题,没有纳入国家赔偿的范围, 而由受害人依照民法通则等规定,向负责管理的企事业单位要求赔偿。一个人被违法拘留三天,他能够得到的全部赔偿,即使依照去年的水平,也不足 100元。加上法律没有确认期限作出规定,有关机关能拖则拖。这种"自己当自己案件法官"的程序使得确认违 法极 其艰难。
对于那些因公共利益而承受特别牺牲的人,根据公平原则,应该给予适当 补偿。然而,环顾现 实,赔偿案件之少,赔偿数额之低,获赔之困难,已经让不少人对这部法律失去了信心。从目前发达国家的经验和教训看来,一个存在于民主制度、司法独立和新闻媒体自由状态下的工会组织,方能发挥其正常和积极的作用。
此刻,这位女老板表示出的与工会不共戴天的决心,其实也正是美国商界近几十年来对工会敌视态度的一个缩影。公司的老板是位女强人,身材似乎比很多男士还要高大魁梧,只见她每天忙忙碌碌,神情严肃,平时见到雇员们时表情极为冷淡。今天,美国工会的主要活动就是利用会员跨企业甚至跨行业的集体力量进行工资、福利和工作环境的谈判。女老板的强硬态度并不能中止即将举行的集体投票表决。
安迪•斯特恩从不隐瞒自己反对全球化、私募基金巨头以及华尔街权贵的观点。上世纪四五十年代,某些工会组织与犯罪及黑社会组织勾结的丑闻被曝光,从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工会的正面社会形象。
以19世纪30年代为例,女工在血汗工厂的纺纱厂里每天工作16-17个小时,但每周只能拿到不到4美元的工资,还常常因为迟到几分钟就被罚款,而任何抗议都会导致被解雇,至于克扣工资更是司空见惯。后来的日子里,我再次看到,女老板还是像过去那样在公司里忙来忙去,见到迎面走来的雇员时开始面无表情,严肃并冷淡。简单寒暄后,他主动引入关于工会的话题。然而,公司的员工们的意见并不一致。
国家劳工关系法规定了工会的职能,即通过劳资双方集体谈判达成的劳动协议决定工人的工资、福利,这极大地提高了工会的地位和作用。细心观察后,人们不难发现,无论是美国人,还是中国人,或所有人,人们的相似之处远远多过不同之处。当企业主们在法制的约束下变得彬彬有礼和温文尔雅的时候,工会却膨胀为贪得无厌,无法无天的腐败机构。而眼下很多企业工会的实际情况是企业主不信任工会,员工也不信任工会。
他的畅销书《一个可操作的国家》(A Country That Works)长销不衰,对美国的工会运动颇具影响力。因此美国汽车工人每个小时值55美元(含福利制度),比在美国南部设厂的日本汽车企业高出25美元,生产著同样车型的中国工人则仅为每小时1.5美元。
他们派人来到这个距离芝加哥有两个小时左右车程的大学城里,其中一个主要目标就是策动这家公司的雇员们加入他们的工会组织。我惊奇地发现,在投票前的几天里,这位平时见到普通员工从来没有任何表情的女老板,每天站在公司大门前,用和善的微笑对雇员们迎来送往。
公司为这次投票表决活动专门搭建了一个绿色活动房屋。今天回想起来,在这个举目无亲的异国他乡,这一选择显然是对自己生存能力的一次锻炼。他们既无创新能力,亦无执行力,久而久之,工会本身的形象、地位和功能反而被削弱。最后,大家决定举行一次投票表决:按照多数人的意见来决定这件关系到集体利益的大事。美国工会的历史和现状与中国工会有着本质上的不同,中国不可能直接照搬。今天的资本主义社会已经是一种含有许多社会民主主义因素的社会,这个社会在工资福利、救济失业者、贫困者和劳工权益保护方面,甚至已经远远超过那些社会主义国家。
看看你们老板所拥有的财富吧。一、亲历一次美国工潮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我在美国伊利诺州大学法学院读书。
此时,包括她丈夫(时任伊利诺大学国际经济系教授)在内的亲朋好友纷纷出动,逐个找员工们谈心,争取得到他们的支持。最后的结果,无非是迫使老板关门并解雇所有雇员。
他们向公司雇员们发出的诱惑是:如果你们加入我们的组织,我们将会代表你们和资方谈判。顺之者昌、逆之者亡(孙中山)。
作者注:此文曾分为三个篇章连续发表于《法制日报-法治周末》的评论专栏。1932年3月,时任总统的胡佛签署了美国第一个劳工保护法案,即《诺里斯-拉瓜迪亚法案》,废除了当时颇为流行的黄狗劳工合同,即逼迫员工在签订劳工合同时承诺不参加工会。但是,如今,时过境迁,这句歌词的感召力似乎已经大打折扣。建立一个理性有序的劳资关系以及工会体系,中国还需要走过一段漫长的路途。
二是这家公司是我妻子辛辛苦苦创业而来,十几年一路过来非常不易。我在法学院读书过程中,也听教授讲过美国工会组织的若干弊端和丑闻。
他很有礼貌地问我: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们是否可以谈谈话?在美国,工会是完全独立于企业和政府的职工代表组织。
有一位美国朋友问我:听说像沃尔玛这类在美国都没有加入工会的大型企业居然在中国成立了工会,那么中国的工会究竟是什么样的组织?中国的工人能像欧美国家那样在工会的策动下频频发起罢工吗?如果不能,沃尔玛的做法不是在逢场作戏吗?如果能,中国社会的承受能力如何?在中国进一步开放过程中,中国工会的性质和作用将发生哪些变化?欧美式独立工会的组织形式是不是解决中国劳资纠纷的唯一途径?2010年5月,位于广东南海的本田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员工因不满薪资待遇而开始罢工,后续一系列劳工事件震动了中国乃至国际社会。一、亲历一次美国工潮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我在美国伊利诺州大学法学院读书。
从某种意义上说,上世纪60年代开始的公共企事业范畴工会密度的快速增长,很大程度上抵消了私有企事业范畴工会密度的大幅度降低。就中国的国情考虑,尖锐对立性容易引发社会剧烈震荡,破坏力和杀伤力极大,容易引发不必要的阶级斗争,在国家改革转型阶段并不可取。其中有几位部门经理级别的雇员联想起自己多年来增长迟缓的经济境况,不免顾影自怜、横生妒恨。虽然与上世纪50年代的鼎盛期不能相提并论,但美国工会的影响仍不可忽视。
巨额的福利待遇加剧了美国汽车工业的衰退。我想,人们可以说他们彼此之间有些虚情假意,但无论如何,这种比较文明理性的方式,也算是从上到下的美国式民主的一个缩影吧。
工会组织又成为诱发工潮频发的动因。政府劳工监管机构、法院、民间仲裁机构等组织也纷纷担负起解决劳资纠纷的工作。
从上世纪60年代起,美国工会密度在公共企事业范畴持续增长,而在私有企事业范畴却持续下滑,迄今业内专家和学者都未对此作出一致解释。他听后十分高兴,起身和我握手道别。